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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稅前停看聽 採用保險列舉扣除額 6大注意事項別忘了
2015-05-12

資料擷取至:NOWnews – 2015年5月8日 上午10:56
報稅前停看聽 採用保險列舉扣除額 6大注意事項別忘了

 

記者顏真真/台北報導

又到了一年一度的綜合所得稅申報,壽險業提醒,可趁此時整理手邊的保單,善用保險列舉扣除額,並別忘了6大注意事項,選擇對自己較有利的報稅方式,還可趁此時,一併做好年中保單健檢,補足保障。此外,也需特別注意列舉扣除額是依據入帳日開始計算,因此,今年投保的保單,保費要到明年才能夠扣除,民眾投保前千萬要注意。

針對已購買保險的民眾,中國人壽行銷企劃部副總經理蘇錦隆表示,申報綜所稅時,在扣除額部分,可採標準扣除額或列舉扣除額兩種,若想將保險費支出列為扣除額,需採「列舉扣除額」者才可適用,建議民眾可先試算採取何種方式的扣除額是對自己最有利的。

至於保險費不限於人壽保險,旅平險、學生平安保險、自費團險皆可列舉扣除。蘇錦隆說,民眾若因出遊、商務出差而購買的旅平險、意外險,屬人身保險範疇,只要檢附證明,皆可計入列舉扣除額;另外每月自費投保團體保險的民眾,檢附繳費證明,一樣可計入列舉扣除額度內。

此外,蘇錦隆說,依據所得稅法規定,納稅義務人、配偶及受扶養直系親屬的人身保險、勞工保險、國民年金保險及軍、公、教保險的保險費,每人每年有2萬4000元的扣除額,未達上述列舉扣除額者以實際支出額核實認列。另外,全民健康保險的保險費及補充保費則可全數扣除,不受2萬4000元保險列舉扣除額之上限限制。

同時,保險費繳納證明中,「要保人」及「被保險人」必須在同一申報戶內,即使是直系血親,但若子女已成年並自行報稅,以子女當被保險人、父母為要保人的保單,無法列舉扣除,但要保人若更改為子女時,因要保人及被保險人皆為同一人,可在子女自己的申報戶中列舉扣除。

蘇錦隆也提醒,保險列舉扣除額限「納稅義務人本人」、「配偶」及受扶養「直系親屬」為被保險人的保險:若非受扶養直系親屬,納稅義務人就算幫其他親屬買保險,如手足、叔侄輩等,皆無法認列列舉扣除額。

最後壽險業者也提醒,在準備報稅資料及整理保單的同時,也可替自己做個「年中保單健檢」,保險保障應隨人生階段不同而調整,例如過去一年裡結婚、生子或購屋而有房貸的民眾,應該將生活中的變動因素一併考量進全家人的保障中,作好完整的家庭風險規劃。

此外,面對兒女陸續成長離家獨立的民眾,面對少子化、高齡化的長壽風險,應及早開始準備未來老年生活的退休規劃,對於支持生活所需的財務來源,可以運用分散風險的概念來考量,例如將規劃退休的資金提撥部分金額投入保險規劃,善用年金險的特性,自特定年齡後可定期定額領回年金給付,退休後能享有穩定的財務來源,把樂享退休生活的機會掌握在自己手上。

 

 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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